关键字: 热门搜索: 起重机 | 挖掘机 | 装载机 | 泵机 | 压路机
星邦智能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动态
山工机械
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www.6300.net   2014-11-24  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

  2014年11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正式调整我国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根据《通知》,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根据最新标准,全国大部分城市将会被降级,很多城区人口不到500万的,将不被定义为特大城市。因为根据1989年的《城市规划法》,全国有3级城市。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五十万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二十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二十万的城市。

  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全国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的有6个城市,城区人口达到500-1000万的有10个城市。

  此前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指出,2010年城区人口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有140个,按照旧的标准,都是特大城市。按照新标准,特大城市是指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按照2010年的数据就只有16个。

来源: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    打 印    关 闭
友情提醒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
特别注意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list_info_D1
list_info_D2
更多>>专题推荐
关于6300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免责声明 | 版权信息 | 法律顾问
客户服务:6300@6300.net 服务热线:0754-88363699 商事QQ:1594591502
工程机械信息网 Copyright[c]1999-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九鼎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302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045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