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于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修正案》,这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人大通过的第一个修正案。新商检法体现了我国对外的承诺。
商检法实施后,工程机械的许多产品实行了出口质量许可证制度,试验场配合国家有关主管发证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对50个企业104个申证单元产品进行了产品检验和工厂管理条件审查工作,为国内工程机械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树立国产品牌的良好国际形象做出了贡献。
多年来,试验场接接受了15台进口工程机械产品的委托性检验任务,有400t汽车起重机、叉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及混凝土输送泵车等四类工程机械。其中,一些进口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均在检验中被及时发现,为国家和用户挽回大量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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