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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汕路(广汕路~沙太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www.6300.net   2011-08-27  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
导读:  根据穗发改城【2010】92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 沙汕路(广汕路~沙太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 ...

  根据穗发改城【2010】92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 沙汕路(广汕路~沙太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沙汕路(广汕路~沙太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文旭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20-8668517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沙汕路(广汕路~沙太路)

  四、项目概况

  沙汕路道路工程位于天河区北环高速公路以北,天河客运站北侧,呈东南——西北走向,设计起点为沙太路交叉口,止点位于华南快速路预留桥梁接口。道路全长1973米,规划宽度为40米,双向6车道,局部道路加宽至52.95m。

  改造后的沙汕路与现有的元岗路并行或重叠,与沙太路形成“十字”路口连接,与广汕路形成“丁字”路口连接,在里程K0+240和K0+320分别设一座25米跨中桥跨越沙河涌,在里程K1+478处至K1+973处设主线高架桥(全长495m,含引道)跨越广汕路,南接既有华南快速路预留口,主线高架桥跨组成:(3x26.2)m预应力砼空心板桥+(33.8+40.2+59.7+40)m预应力砼连续梁+2x(3x26.2)m预应力砼空心板桥。

  主线高架与华南快速路连接位置,需改造既有华南快速路2跨空心板梁和2个盖梁。需对已做好的华南快速路空心板桥进行防水和铺装工程,防水和铺装面积约5400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详见如下: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包括沙汕路沥青混凝土道路及人行道施工、主线高架桥和跨涌桥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不含交通监控部分)等施工总承包,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建设规模:沙汕路道路全长1973米,规划宽度为40米,双向6车道,局部道路加宽至52.95m。主要的建设规模包括44784平方米沥青混凝土、23013平方米人行道、DN300~DN1200雨水、污水排水管道工程、全长495米预应力砼空心板桥、交通工程(不含交通监控部分)等施工,其中主线桥梁最大单跨为59.7米。

  本工程预计发包价为:13780万元。

  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只需提供一个项目负责人和一份资格预审资料进行报名即可。

  六、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9 月 1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1 年 9 月 2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7、投标人自2009年8月1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且工程造价金额不低于9000万元的含桥梁业绩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1)、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只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一(适用非择优随机抽取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6、8、9款提交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4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24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广东建设报》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5-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来源: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打 印    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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