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8线广北段路面整治工程项目,由四川省交通厅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本路通行费。经四川省交通厅批准,由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国道108线广北段路面整治工程位于四川省广元市以北,里程桩号为
K25+290-K48+100,路线全长22.81公里,技术标准为二级汽车专用公路。合同段划分为1个。预计施工总工期为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二、资质要求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一级承包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路面整治工程项目施工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申请人可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校核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4年3月6日至3月10日9:00-17:00(星期六、星期日照常上班)到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现场考察:2004年3月11日8:30,在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院内集中,统一前往工地现场。如需再次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标前会议:2004年3月11日15:00在广元市利州宾馆召开。
四、投标文件送交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04年3月29日上午8:30-10:00,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地点与公开开标时间、地点一致,为2004年3月29日上午1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以面交方式送至开标现场,地址: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08会议室(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省公路设计院1号楼4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开标会并签到。
五、投标担保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10万元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的投标担保。
招标人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东坝利州东路二段963号邮编:628017
电话:(0839)3301412?3302598?3308701传真:(0839)3305675
联系人:杨才金、徐建华、花福芬
招标人: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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