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000886)称,公司与海南省交通厅、国家开发银行于2004年3月31日签订了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将公司借款余额45000万元转由海南省交通厅承担,由海南省交通厅还本付息。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定的原借款合同及原借款合同中保证人海南省财政厅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终止执行。
据悉,1998年9月10日,应海南环岛(东线)高速公路(琼海至三亚段)扩建工程建设的需要,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年,截止200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还本15000万元,借款余额为4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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