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6月1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翠林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关于转让宣化工程挖掘机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转让该股权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出售股权的交易有利于公司集中力量做大做强主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赢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上述关于转让宣化工程挖掘机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还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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