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西藏分公司为杜绝拖欠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采取新举措,收到较好的效果。每到月底,在满拉灌区幸福渠系一标段施工的民工,都能在施工现场上高兴地从中铁十一局西藏分公司财务人员手中领到自己足额的工资。
为了杜绝民工队老板、民工班组长克扣和拖欠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避免发生各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承担满拉灌区幸福渠系第一标段工程施工任务的中铁十一局集团西藏分公司采取了有力措施:一是项目部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民工队和民工施工班组进行验工计价签认,然后报分公司领导审批;二是由民工队和施工班组编造民工工资发放表,报工程项目部有关部室审核,项目部领导签认后报分公司领导审批;三是月底分公司财务人员带着现金到施工现场根据经审批的工资发放表将工资逐一发放到每个民工手中。
通过以上措施,不但有效杜绝了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纠纷,还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成本,同时较好地激励了民工的劳动积极性,从而大大提高了施工生产效率,为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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