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大唐集团在岩滩水电站举行仪式,自治区重点工程岩滩水电站2×30万千瓦扩建工程正式开工建设。
岩滩水电站扩建工程位于大化瑶族自治县境内,利用一期工程已建大坝和水库,在坝址右岸新建一地下厂房,安装两台30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年均增加发电量12.13亿千瓦,设计工期为52个月。项目总投资27.44亿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19.44亿元,用于岩滩库区基础设施投资8亿元。扩建后,岩滩水电站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81万千瓦,年发电量达到75.47亿千瓦时。
扩建工程于2003年6月启动,今年6月24日通过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具备开工条件。据大唐广西分公司负责人介绍,岩滩水电站扩建工程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和环保政策,属于国家鼓励项目,对于合理利用红水河水能资源,提高电站调峰能力,改善电网运行条件,促进节能减排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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