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制造业面临较大税负压力 优惠措施难以惠及
“从制造业规模的角度来说,我们企业小型微利,但因为既不符合国家小型微利企业税收减免标准,也不可能享受高新科技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属于“两头都不沾”类型。而25%的所得税和17%的增值税等税负叠加起来的经营压力是相当大的。”广东美思内衣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孙小姐说。
受访的税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界人士普遍认为,中央、省各级政府关注企业生存状况,近期出台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多项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偏高、税收优惠程度还“不太给力”,实际上将许多尚处于起步阶段、亟需扶持的中小微企业被挡在了政策扶持的大门之外。
以广东为例,2012年1月1日起,广东将营业税按期征收的起征点提高至政策允许的最高限额2万元、按次征收的起征点调至最高限额500元,惠及全省约195万户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2月1日,广东省政府出台56条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税收优惠政策占16条。此前在2011年,广东地税共减免税款178亿元。
广州水泵厂副厂长、财务总监张先生说:“我们觉得自己是小微企业,但没有享受到相关的税收减免。根据政策,工业企业须资产3000万元以下,工人100人以下,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三个条件都得满足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从25%下调至20%的优惠政策。我们资产条件满足,利润几十万元,但有150名职工,人数超了。而从解决就业的角度来说,我们为社会作出了更大的贡献,更应该享受中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
广东省地税局局长王南健说,我们当前实行的是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税制结构。流转税已占我国税收总量的60%左右。它以企业的销售额和营业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并不与企业经营状况直接挂钩,一些情况下会造成税收增长与企业经营状况背离的现象。现在关于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我觉得如果不改革的话,企业“痛感”相对较大。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 |
特别注意 |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