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lls购买的四个风场和附近几十个甚至几百个其他使用外国制造商所制造的风机的风场均处在或接近一片限制入内的空域,该禁区属于约200英里以外一个海军基地。在Ralls的收购后不久,美国海军就表达了对Ralls手中唯一一个位于禁区以内的风场的担忧。Ralls同意花费巨大的资金和努力将该风场搬迁至新的地点,而这需要Ralls从俄勒冈公共事业委员会获取额外的许可。美国海军代表Ralls向该公共事业委员会致信,推荐发放该许可。美国海军并没有向Ralls表达对其他三个位于禁区外风场的担忧。风机的建设于2012年4月23日开始。
2012年6月下旬,Ralls和Terna提交了主动通知,告知美国外资委(CFIUS)Ralls近期的收购,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内,CIFUS向Ralls和Terna进行了后续提问,Ralls和Terna及时提供了书面回复。在此期间Ralls获得了一次同CFIUS会面的机会。在会面中,关于Ralls收购企业引发的任何可能的国家安全风险,CFIUS没有提供或与Ralls讨论任何其收集到的或正在审查的证据,也没有提供任何关于其考虑进行的具体行动的通知。
2012年7月25日,CFIUS发布一项就Terna-Ralls的交易建立阶段性缓和措施的临时禁令(以下简称“七月临时禁令”)。该禁令称CFIUS已认定Terna-Ralls交易导致“美国国家安全风险”。CFIUS命令“公司”,定义为Ralls和风电场公司:
· “立即停止所有建设和运营,不得在原有资产上从事任何进一步的建设运营”;
· “移除所有在原有资产处储备或存放的项目…不得储备或存放任何新项目”;
· “立即停止进入风场,并将不能再进入风场,CFIUS仅允许以移除项目为目的人进入风场”。
七月临时禁令没有提供CFIUS行为的证据或原因,也没有提供禁止Ralls进入其自有资产这一特殊权利的任何具体授权。
CFIUS发布七月份第一道临时禁令后,Ralls立即暂停风场建设。此时Ralls已在其中一个风场安装完成了五座风机,一个风场部分安装了所有五座风机的地基,另一个风场部分安装了两座风机的地基,一切均为三一风机而设计安装。2012年7月26日,为积极友好地消除CFIUS的顾虑,Ralls通知CFIUS其正在考虑出售这些风场,一些美国买家也表达了购买兴趣。2012年7月31日,Ralls通知CFIUS,有意向最早在该周末将风场全部转让给一名美国买家。
2012年8月2日,CFIUS发出一项建立阶段性缓和措施的修订裁决(以下简称“八月临时禁令”)。八月临时禁令将“公司”的定义扩大至包括风场、Rall和其子公司以及三一集团(包括三一电气和三一重工)。并且增加以下禁令,并称“公司”:
· “不得为在原地使用或安装三一集团制造的项目,向任何第三方出售/转让、或者提出或协助出售/转让”;
· “不得向第三方出售或转让风场项目公司或其资产,直到:1)所有Ralls收购项目公司后存放、安装或附加的项目(包括混凝土地基)已移除;2)公司告知CFIUS意向接收者或买家;且3)公司在通知CFIUS10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CFIUS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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