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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价救援”贺氏吊装公司底气何来,难道三年前的处罚还不够警醒吗?
www.6300.net   2019-12-13  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

  近日,在湖南衡阳境内的一段高速公路上,一辆大货车突然抛锚,车主打电话叫来了高速公路救援队,结果还来了一个吊装队。吊装队还没展开救援竟先开价20万救援费,不给钱就堵住车辆不让走。

  其后刘师傅的车被修好,吊机没有作业,却仍然向刘师傅索要5.9万元。刘师傅拒绝后,被围堵在高速十天。最后,在管理部门的协调下,货车主还是给吊装队交了2000块钱才放行。

湖南“天价救援”贺氏吊装公司底气何来

  最近,这起发生在湖南高速上的“天价救援”事件因情节之离奇,引发媒体关注。相比“强迫服务”和“天价费用”,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事后,名为“湖南贺氏吊装服务公司”的涉事吊机公司,到底是谁叫来的、和高速救援部门是什么关系,开始变得扑朔迷离,甚至还玩起了“消失”。

  事件过程:

  当地辖区派出所出勤民警、货车车主妻子、贺氏吊装现场负责人、蒸湘路政中队主要负责人、邦田救援施救站队长等人在事件中的回应,

  当地辖区派出所出勤民警:我都说了,你们是债务纠纷,他只要没限制你人就可以了。我说让他把车开开,让开,我派出所给他五万多元吗?我给他吗?你当时说那个协议,你说是强迫,或者威胁的怎么样,你就把当时谁让你签的,谁胁迫你的,你可以让他来。

  货车车主的妻子 顾女士:是高速救援喊过来的,我们自始至终只打了高速救援的电话和报警电话,别的没有叫过。

  湖南贺氏吊装服务公司现场负责人 罗富民:我们是施救大队叫我们上来的,我们是施救大队合作单位一起的。

  湖南省高警局衡阳西大队勤务二中队负责人 王毅:蒸湘施救队是跟高速管理处签的合同。

  湖南省蒸湘路政中队主要负责人 尹德星:承包制,我简单讲承包,大家可以理解。

  不过,当记者再次来到蒸湘路政中队和施救站时,两位负责人却给出了这样的说法。

  湖南省蒸湘路政中队副中队长 廖文祥:绝对不认识,我们路政队绝对与吊车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湖南省潭衡高速邦田救援雨母山施救站 漆队长:“这个吊车公司我也没有接触过,也不是我们叫上来的,我们也不太了解它。”

  图示:

  可以看到,涉事的几方回应态度很不明确,为什么拨打官方救援电话,却还有一家吊装公司来了,也没人给出回答。

  目前,查询工商信息可知,这家“从天而降”的贺氏吊装公司2014年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交通事故拯救服务等。由贺德强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刘美玲任监事。除此公司外,刘美玲在一家美容美体女子会所、化妆品专卖店、五金机电设备批发中心担任法定代表人。

  据媒体报道,目前该公司已人去楼空,无从找寻。其究竟有何不为人知的背景,如今外界也不得而知。

  事件最新进展:

  11月30日,湖南高速集团通报,湘潭管理处对该事件负有监管责任的蒸湘路政大队3名路政人员采取停职措施,进行专项调查。

  可以说,当地相关部门面对舆情时,行动还是非常迅速的,且处理结果也让人满意。但仅仅这些,还不足以打消人们的疑惑——为什么在高速公路上会经常出现类似“天价施救”的事情,这些施救人员有恃无恐的底气到底从何而来

  此事前,根据近几年的报道,公路天价救援费屡见不鲜,且没有最高,只有更高。2015年10月,一辆京牌大货车与河北牌照货车相撞,由第三方拖车救援公司负责拖车,2辆货车、8公里路程,最后合计费用是128700元;2019年9月,刘先生驾车在呼和浩特市南二环快速路辅路上撞倒护栏,拖车10公里,费用1.6万元。

  而且,也是在湖南境内,2016年媒体就曾曝光一起因事故救援被索要4万元天价救援费问题。最后涉事的救援公司被清退,10名涉事人员被撤职处分并处罚款40万元。如此严肃处理,仍没有消除高速救援天价收费现象,值得玩味。

  实际上,每一起高速公路“天价救援”的背后,或多或少都有垄断或准垄断的影子在其中。一些地方的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只与特定的少数几个,甚至一个道路救援服务公司签订道路救援服务协议,允许他们到特定的高速路段进行道路事故救援服务,大大限制了高速道路救援服务公司的市场充分竞争和救援服务价格的有效合理形成。

  尽管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要将行政行为和救援服务工作严格区分开来,实行救援的社会化,防止行政机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以斩断高价收费的利益链条。不过,在技术性要求的门槛下,目前高速公路拖车公司都以招标或者委托的方式参与,做的是行政性垄断的“独家生意”。表面上,救援公司是社会化的,然而谁有资格救援,谁能进入高速路进行救援,很大程度上由政府相关部门说了算。

  同时,道路救援服务价格政策信息也没有向社会充分公示,不公开不透明、信息不对称之下,一旦遭遇事故,车主只能任由其漫天要价。这其实也体现了价格部门监督不及时甚至缺失的问题。

  可以说,只有消除部门垄断、斩断利益链条、回归公共属性,才是破解高速公路救援天价收费的根本。

  如今,湖南高速“天价施救费”,又一次揭开了过往司机遭受高价施救强迫服务的“黑盖子”,尽管在网络舆论的关切下,天价施救费最新处理结果很快出来,三名责任人停职接受调查处理。但是这起一度沸沸扬扬、引发公众质疑热议的湖南高速天价施救费事件,不应就事论事止步于此。

  对于相干部门而言,大可以以此为契机,对高速上类似具有垄断性质的强迫高价服务,逐一进行认真梳理,该整改的积极整改,该向社会公开的公开,该与时俱进降费的降费,真正让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成为过往司机的放心路,民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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